『工作權重要』?『政黨重要』?
-----寫給菸酒勞工夥伴們的公開信
理事長 趙銘圓
壹、前言
俗云:「商人無國界(或祖國),工人無政黨」,此話雖非甚麼高深的學問,也沒有甚麼大道理,但卻道盡了每一個時代的現實與有奶便是娘的無奈。也因為如此,在那只求溫飽的年代中,是毫無選擇下不得已的做法。但現在民智大開,勞動者所要的不但只是求溫飽,更重要的是「尊嚴勞動」和「勞動神聖」實質的體現,若此為真,則「商人無國界(或祖國),工人無政黨」的話就真的有商確之必要!
個人參與工會事務,一晃已邁入第二十六個年頭,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個人的角色由基層會員、幹部、聯合會代表、理事、常務理事、工會推選之董事等等,到現在擔任聯合會的理事長,是承蒙大家的提攜與厚愛,讓我能與大家共同為員工的工作權益和福利打拼,以及為公司永續經營而奮鬥,這不但是我的榮幸,也是我不可推卸之責任,也正因如此,個人覺得有必要將歷年來聯合會對於反對釋股、反對民營化和陳情米酒降稅案暨目前南昌路總公司尚未搬遷過程讓大家了解,也讓大家知道在此艱險過程中誰在挺我們、誰在幫我們,供大家做參考。
貳、有關反民營化及釋股案歷程:
一、宋楚瑜省長時代:
若各位不健忘的話,大家應該還很清楚的記得,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一日菸酒聯合會發動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陳情抗議活動,此次參與人數多達五千多人,抗議的地點是在南投縣的中興新村台灣省省政府前廣場,理由是因為當時的宋省長楚瑜聽信了一些唯恐天下不亂的財經學者的說法:說台灣加入GATT後(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前身)菸酒必須開放產製和回歸稅制,所以公賣局一定沒有競爭力,也一定會虧損,並且將會成為「第二個台灣鐵路局」,因此必須趕快把公賣局結束掉。所以在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七日找來了當時任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的施顏祥來作公賣局局長,所交付的任務就是結束公賣局。而施顏祥局長到任後的做法就是「關廠、併廠、分廠出售」,來處理公賣局,以致引發了菸酒工聯一連串的抗爭和對抗,直至施顏祥局長離開公賣局為止(註:期間讓人記憶猶新的就是在總公司和財政部前的851012的抗爭活動)。
二、民國八十九年政黨輪替後時期:
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中國國民黨因敗選而交出了政權改由民進黨執政,時任的施顏祥局長為逃避錯誤的政策,引起廣大的員工反彈,因而自行請調於六月中旬去職回到經濟部工業局接任局長,而後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局長朱正雄接任公賣局局長,時為八十九年六月底。而初執政的民進黨由於剛接國家政權,還有很多東西要在學習、摸索和安排,故對原先省府三級單位的我們經營管理和業務尚未介入,以致讓朱正雄局長有機會發揮其所長,而其認為公賣局要突破困境,首先必須安定內部,安定內部後再積極來轉型,於是與工會達成共識朝內部組織改造來做,並且擴大異業聯盟,和堅持改制公司後資產不再減資繳庫,讓資本額先訂在新台幣500億元。但可惜的是此好景不長,在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WTO後,公賣局也於七月一日改制為公司,期間朱正雄局長雖於九十一年六月獲財政部提名轉任菸酒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但因堅持土地資產不在減資繳庫而被換掉,改由行政院院長游錫堃所指派的黃營杉作為本公司董事長。
三、公賣局改制公司後時期:
公賣局改制公司後第一任董事長係由行政院指派黃營杉董事長(註:財政部王榮周次長係代理董事長),而該員原是行政院國營事業董事長徵才的評選委員,由裁判變球員後的董事長上任後,即開始積極推動本公司的釋股及民營化案和公司資產減資繳庫。以至於本公司的資本額由新台幣500億元減為350億元,也因他積極推動本公司釋股和民營化案,因而菸酒聯合會在基層工會的要求下,再次發起921101上街頭陳情抗爭事件,而在此事件結束不到兩星期,許許多多的一級主管立即被強制異動,原因是無法說服工會不走上街頭。此事件後黃董事長營杉開始退居幕後,將任務交付給賴木山總經理和工會溝通有關民營化期程,而聯合會認為若溝通以民營化期程為前題、為優先,覺得沒有必要溝通所以多次退席抗議。
黃營杉董事長為了證明自己的想法和作法是對的,他一直以為反對釋股和民營化只是少數工會幹部的自私想法,所以同意聯合會的意見做全公司員工公投,時間是在93年4月26日,最後開票的結果有82.8%的員工支持聯合會的做法,即菸酒公司「單一國營體制,進行企業內部改造」選項。俟後,雖黃董事長表面不推菸酒公司釋股和民營化案,但其實在民國92年時就將93年度釋股預算排入立法院,希望藉由立法院通過後來強制執行。所以由93年度起本公司釋股預算的攻防戰在立法院年年開打,直到國民黨2008年重新執政後危機才慢慢解除,以下即將立法院釋股預算和民營化攻防戰過程及結果簡略提供各位參考:
- 民國九十二年,執政的民進黨於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部分編列本公司九十三年度釋股收入303億4500萬元在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項下。後在國民黨立法委員吳敦義、國民黨團、親民黨團和謝章捷立法委員等領銜提案下,在立法院院會全體委員表決後全數刪除,表決結果104票比93票。(詳見該年立法院公報院第134頁)。
- 民國九十三年執政的民進黨繼續編列本公司九十四年度釋股預算於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項下,該年編列台灣菸酒公司釋股30.58%,即1,070,294千股。但因該年度國民黨立院黨團堅決反對所以並未執行,加上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謝長廷利用國會休會期間強制執行中華電信釋股案,以至於中華電信被民營化,而謝長廷口中的全民釋股,事實上在國內只釋股3%,另外14%卻跑到美國去ADR,買主為富邦集團及台灣大哥大,也因中華電信釋股完成,該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超收,故在本人與蔡前理事長拜訪蔡正元委員時巧遇當時財政部長林全請託部長刪除此筆預算,財政部長林全說該年度歲入已超收1000多億元,所以允諾刪除,後在立法院朝野協商時全數刪除本公司94年度釋股預算。
- 民國九十四年,執政的民進黨繼續編列本公司九十五年度釋股預算735,000千股,後在立法院國民黨團及國民黨及財政委委員會立法委員全數的反對下凍結了該筆釋股預算,且決議:須俟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預算、法制等聯席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嗣後,由於該筆預算無法解凍,執政的民進黨於是要以治水預算偷來渡本公司釋股案。好在當時聯合會看清民進黨伎倆,因而密集及持續拜訪當時的在野黨國民黨團,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委員全數認同,建議行政院改以舉債方式處理,後在95年6月28日朝野協商中達成共識,亦即將行政院原編列的本公司55億釋股預算全數刪除,改由舉債方式辦理治水。(註:總公司工會於該年亦有拜訪當時的蔡英文立法委員,希望能與她溝通有關本公司釋股民營化案,但得到的結果是菸酒公司釋股和民營化案是他們既定的政策,此問題無需再討論,即掉頭離開。)
- 民國九十五年,執政的民進黨繼續編列本公司九十六年度釋股預算,預計釋出2億8175萬股,後經由聯合會的努力下及國民黨立院黨團暨立法院國民黨籍財政委員會的堅持下全數刪除(詳見95年10月25日、10月26日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審議)!(註:由於95年釋股預算被保留引發後續很多後遺整症,故聯合會拜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時請託於96年度起釋股預算以刪除方式處理)
- 民國九十六年,執政的民進黨繼續編列本公司九十七年度釋股預算外,並出售台灣菸酒公司等三家部份持股收入235億元,後在96年12月1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堅持下提案全數刪除,並且新增決議一項:有關台灣菸酒公司、台鹽實業公司、聯華電子公司等釋股預算於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時,立法院決議全數刪除在案,但97年度總預算案再度編列,並增加釋股規模,且台鹽及聯華電子股票則改編於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不僅不尊重立法院之決議,且有藐視國會之意味,並規避立法、行政監督之實,此種藉機掏空國庫行為應予譴責,決議97年度起預算在立法院未做成新的決議前,財政部不得再予以變相編列任何釋股預算或巧立名目改編於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項下。
- 民國九十七年,由於國民黨重新執政,在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部分並未編列本公司釋股預算,而當時董事長韋伯韜想推動本公司釋股案,因無法推動,故想以95年度凍結的21%釋股預算將其解凍偷渡,後經聯合會積極拜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和立法委員費鴻泰、蔡正元、賴士葆、盧秀燕、楊瓊瓔、洪秀柱、李鴻鈞、侯彩鳳等委員外,也拜訪當時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立法委員,後經他們全數反對不予通過而安然度過此危機。
- 民國九十八年,韋伯韜董事長仍不死心想利用個人人脈將本公司九十九年度釋股預算編列暨想解凍95年度凍結的21%釋股預算,以一舉通過民營化,後因立法院國民黨團反對暨「八八水災事件」發生,以致行政院劉兆玄院長下台,轉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兼秘書長吳敦義接任行政院長,而依立法院慣例行政院院長換人,其原編列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必須退回行政院重編,因行政院吳院長敦義在當立法委員時即堅決反對本公司釋股和民營化,期間並於報載若菸酒公司在其任內釋股或民營化的話,他的名字就倒著寫,所以在退回重編的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收入本公司釋股預算因吳院長指示財政部全部拿掉,所以九十九年就完全沒有編列本公司釋股預算。
- 民國九十九年執政的國民黨繼續依照行政院吳敦義院長指示所以沒有編列本公司一百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部分釋股收入。
- 民國一百年執政的國民黨仍依照行政院長吳敦義院長指示沒有編列本公司一百零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部分的釋股收入。
以上,可以非常清楚看出國民黨與民進黨對於本公司釋股和民營化案的態度與做法。另在民國一百年三月二日吳行政院長應邀出席本會在台北啤酒工廠大禮堂舉辦的聯合會春酒聯歡活動時還特別強調,若在他任內台灣菸酒公司釋股或民營化,大家可以在他喝的台灣啤酒中滴一、兩滴巴拉松,他會毫不猶豫喝下,此話雖有點開玩笑,但可看出吳行政院長對本公司愛護與照顧。因此,財政部在100年3月15日主動報請行政院同意暫緩本公司民營化期程,行政院也於100年3月31日正式核復同意暫緩執行本公司之民營化。並於100年7月27日正式函覆本會:「院長過去任立法委員期間即力阻台灣菸酒公司釋股及民營化案,而財政部也於100年3月15日報請行政院同意暫緩台灣菸酒公司民營化期程,並業經本院(行政院)100年3月31日核復暫緩執行台灣菸酒公司之民營化;爰臺灣菸酒公司之民營化將俟公司、員工及工會獲有共識,始會執行」(行政院台財字第1000100854號函)。
叁、有關米酒降稅案:
大家都知道,台灣於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由於入會談判承諾的結果,以致於米酒的稅率改為課徵蒸餾酒稅,也就是每公升185元,以致米酒由一瓶20元漲到180元,其中酒稅就111元,也讓原先平均每年銷量約兩億四千萬瓶的米酒降到剩下不到七百五十萬瓶,故使得四個米酒生產工廠(台中、屏東、花蓮、宜蘭)機械效率大幅降低和虧損,以致每年受到審計部、行政院和立法院等等提出糾正和檢討,而最重要的是國家完全收不到稅收,而且人民健康也受到嚴重威脅,因此聯合會開始積極推動米酒降稅案,茲亦將推動米酒降稅案歷程簡述於後,提供大家參考:
首先,政府為了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所以當年(民國87年至89年)由蔡英文為WTO入會主要談判人後,台灣的菸酒稅的政策就開始轉向配合,即米酒由專賣利益轉為依照蒸餾酒類(如威士忌等烈酒)來課稅,以至於米酒價由民國91年的20元一路飆漲到93年的180元,足足上漲9倍之多。而當時聯合會即積極在立法院向兩黨立委陳情遊說連署米酒降稅案,獲得近百位國、民兩黨委員聯署(立法院關係文書,院總17476號,民國94年10月5日)。過程中,我與蔡前理事長也於94年5月23日拜訪當時的立法委員蔡英文立委,他是民進黨不分區第六名進入立法院,也是民進黨黨團副總召,希望當時的蔡委員能聯署我們的米酒降稅案,但在拜訪的過程中,當時的蔡英文立法委員卻委婉地婉拒了我們的連署案,她的理由是:酒稅政策須配合WTO規範,也是我們台灣入會的承諾,所以米酒不宜改列為料理酒類課稅!
(二)同年十月二十四日我與蔡前理事長一同前往出席行政院院長謝長廷接見所有國公營事業理事長時,蔡前理事長再次提出米酒降稅案的迫切性與必要性,而當時的謝長廷院長有聽進去,所以立即指示財政部應該調降稅率,故在隔天(94年10月25日)的自由時報的頭版頭條新聞就是斗大的標題:「米酒、烈酒將降價,謝揆指示同步調降稅率」。該報導說,「行政院長謝長廷昨日指示財政部儘速研擬同步調降米酒及烈酒的稅率,讓民生需求的米酒能夠降價,有效抑制私酒問題」。然而,無奈的是,在謝院長當時體諒民瘼的政策指示下,只是曇花一現,26日報紙上有小幅報導,但27日完全沒有了消息,就好像就船過水無痕一樣,這後續的政策突然轉向是否受到蔡前立委英文的影響,恐怕就深深值得玩味了。也因如此在民進黨政府執政的八年中,米酒降稅、降價的政策始終無法落實。
(三)這個非常不合理的米酒價格現象卻在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有了截然不同的改變。馬英九總統執政後一年多,就於98年6月先修改菸酒稅法第8條,所以調降了蒸餾酒的稅率,原來每公升課徵185元的蒸餾酒稅,改為每酒精度每度徵收2.5元,因為大幅降低酒稅,所以米酒售價能由天價的180元降到50元。當米酒降到50元後,大家都很清楚同為國營事業的台糖公司所生產的米酒就退出了市場,因為他們說他們玩不下去了。至民國九十九年,執政的國民黨再次透過財政部和國民黨黨籍立法委員在財政委員會修改菸酒稅法第2條,終於將米酒正式改為料理酒,並以料理酒類的低稅率每公升9元來課稅,所以一瓶的0.6公升米酒只課徵5.4元,所以米酒售價調降到25元價位(含瓶27元),讓一般民眾也能負擔的起。
(四)在米酒由50元降到25元後,報載屏東縣潘姓立法委員帶領了全國400多家的民間製酒業者到立法院抗議,除痛批「米酒低價政策害死人」外,也嗆聲「政策殺人、官逼民死」!但殊不知,真正害死人的正是那些未繳稅或逃漏稅或使用惡質原料的私劣酒商,更有甚者還以甲醇(俗稱木精)或洗電路板再還原的正己烷工業用酒精來做米酒,賣給給民眾食用,而這種以低價製造來獲取暴利的沒良心業者,居然還敢自稱是正義之士,真是讓人好笑和痛心。
(五)米酒降價的議題,在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他們不去推動也不執行,甚至百般阻撓,以致於米酒降稅案在國民黨執政後馬上落實,因而馬總統在打米酒政績牌時,那個不關心人民健康和國家稅收的政黨,開始酸葡萄心理和嘲諷,除譏嘲馬英九總統是「米酒總統」外,又說米酒只是小事一樁,哪能作政績代表?但,米酒乃是民生必需品也是人民基本需求之一,尤其對於孕婦坐月子更是不可或缺,也攸關下一代國民身體健康。而本公司生產的米酒不但品質保證而且安全無虞,讓政府有稅收,民眾有健康,消費者能負擔,還替我們菸酒公司米酒廠員工找回了工作尊嚴和工作權,是一個多贏的做法和政策,當然應該大大鼓勵才對,怎麼可以黑白顛倒、是非不分呢?
(六)時近總統大選和國會改組,在野黨為打擊馬英九總統米酒降價的政績,惡意的汙衊本公司的料理米酒是用『工業酒精』製成,詳見100年11月16日中天電視台趙少康主持的面對選民節目中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發言人徐佳青市議員發言,後在本會發函徐佳青市議員及民進黨中央黨部請其更正及道歉,徐佳青發言人不得不在十一月二十八日面對選民節目中提出澄清,說本公司生產的料理米酒不是用工業酒精製成,而是用五成的米糧和五成的食用酒精製成,但過程中卻只是澄清完全沒有道歉。且又在後續發言中繼續提出質疑說馬總統手上拿的紅標料理米酒和賣180元的紅標米酒成份不一樣,是欺騙台灣人民。但事實上,大家都應該知道紅標料理米酒和紅標米酒製程都一樣,只是原紅標米酒酒精度22度,現紅標料理米酒19.5度(因為必須符合菸酒理法,料理米酒酒精度不得超過20度);另,擺放的位置也不同,紅標料理米酒必須擺放在調味區和醬油醋等放在同一區,而非放在酒品區。
(七)在徐佳青市議員上面對選民節目前,當天上午其同黨籍的屏東縣潘姓立法委員又向媒體爆料,說本公司的紅標料理米酒是添加「鹽酸」所製成,後在公司發出鄭重申明稿後才改口是使用「食用鹽酸」,但後續又說本公司所使用的食用鹽酸價格較便宜,而他們所採用的是乳酸,價格比較貴,以企圖抹黑本公司的米酒品質沒有他們好,因而在當天下午民視、三立等四、五家電子媒體跑到台中酒廠去採訪。由此可知在野黨為打擊馬總統米酒降稅之政績,不惜犧牲我們台灣菸酒公司之商譽和人民健康及員工的工作權,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相信大家心中已經有了一把尺。
肆、有關南昌路總公司土地:
由於先前的經營領導團隊一直想把菸酒公司釋股和民營化,所以在減資繳庫過程中,就把日據時代的「台灣總督府專賣局」也就是我們現在公司的企業總部-台北市南昌路一段四號減資繳庫了。而該址目前已成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的資產。因為當時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不想管古蹟,而總公司那時已經被指定為國定三級古蹟,國有財產局為將此燙手山芋趕快丟掉,所以直接就轉交給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而當時的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也一度有要做為他們的辦公處所,後來會勘後覺得古蹟不太方便,加上辦公室不敷他們使用,所以後來放棄搬遷到此。
因為文建會放棄遷來本公司後,消息傳至228紀念基金會,卻引來228紀念基金會想要強制的據為己有,理由是228事件發生和他們有關。也由於228紀念基金會的強勢表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只好召開協調會並通知了本公司,但因公司不方便出面反對,所以當時的董事長黃營杉請賴木山總經理通知聯合會前往參加這個協調會,過程中我們堅決反對228紀念基金會搬來本公司現址,理由如下:一、「台灣省總督府專賣局」是「公賣局」和「台灣菸酒公司」的前身,所以有關菸酒事業的歷史和發展及傳承,由菸酒公司延續更具正當性。二、228事件的發生和本公司有關,所以本公司繼續使用更具有代表性和紀念性。三、本公司在台北市中心的土地幾乎都已全部減資繳庫,總公司沒有了要搬到哪?更何況公司條例明訂本公司企業總部應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四、台北市還有許多的土地可以供228紀念基金會選擇例:原美國新聞中心、景美人權園區等等。
此協調會後,雖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也認同公司和聯合會想法,但聯合會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和一勞永逸,立即去拜訪了當時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和財政委員會委員費鴻泰、楊瓊瓔、羅明才、潘維剛、陳志彬等委員,因而本案在財政委員會和院會時決議通過:為臺灣菸酒公司公司業務需要,避免浪費國家資源,請同意該公司於98年1月31日租約屆滿後,續租現址(台北市南昌路一段四號),供該公司長期營運使用(註:此為第六屆第五會期主決議)。至此,本公司在沒有新的企業總部前要被強迫搬遷的危機使解除。
伍、結語
聯合會的宗旨,在於捍衛與爭取大家的權益和福利,所以從最基本的工作權、各項福利、升遷與考核的公平性、勞工工作安全、勞資關係等等權益的保障,都是聯合會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所以,聯合會從來不想介入政治,也不應自我劃上等號附隨於那一個政黨。但作為中華民國國民,我們有憲法所賦予的參政權,當然應該以個人的工作權益和利益來做自我判斷,因為那一個政黨的整體政策(從產業經濟、稅制到社會福利等)和政治操守與實際執行力(是否清廉、不會歪哥貪腐、是否說到做到,而不是畫大餅和作美夢),是我們真正在乎的,當然他也必須符合全體國民和我們菸酒勞工的權益和福利。基此原則,投下我們該投的一票。
後語:首先感謝各位菸酒公司的前輩和夥伴們能耐心地看完這篇不是很短的文章,因為這是記載本公司近年來幾件重大事件的歷程,也因如此,才更需要讓大家瞭解這其中的轉折過程。在攸關本公司是否民營化和釋股以及工作尊嚴和工作權的保衛戰裡,我們需要最關心我們、最照顧我們和能帶領我們國家走出一片天的好領導人。另外,也藉此感謝蔡前理事長登順讓我有機會參與這意義重大的歷程,也感謝當時一起辛苦跑國會的副聯絡人黃常務理事坤鎮暨謝常務理事麗紅和秘書長陳木炎等,謝謝您們,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