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月2日(星期六)上午十點,
台灣菸酒公司於花蓮縣壽豐鄉鯉魚潭舉辦公司111週年東區慶祝活動。徐安旋董事長、本會趙銘圓理事長暨蔡登順董事,以及花蓮酒廠、宜蘭酒廠以及東部各營業處所勞工夥伴都參加了這東區週年慶盛會。
慶祝活動首先在徐董事長、趙理事長簡要致詞後,接下來就是大夥開始環繞面積約為104公頃的鯉魚潭的健走活動。中午時分,大夥就在鯉魚潭旁的烤肉區以過關卡的菜單來點選各項美食佳餚,並暢飲台灣啤酒,於下午二時圓滿結束了此次別開生面的東區週年慶活動。
2. 6月4日(星期一)上午十點半,
本會趙銘圓理事長暨蔡登順董事、陳木炎秘書長等,拜訪陳學聖立法委員與蘇清泉立法委員,陳情主題為:作價投資買回臺灣菸酒公司過去繳回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但卻持續由臺灣菸酒公司代管或租賃使用中的房地產。若能作價買回,一方面能活化土地資產使用,另一方面更能配合臺灣菸酒公司長期經營所需,而不會受限於因非公司資產而無法整體規劃使用。兩位立委均正面回應,允諾將協調處理。
3. 6月6日(星期二)下午兩點,
本會於北市南京東路二段御品宴餐廳召開第22屆第12次理監事會議,會議討論熱烈,臺灣菸酒公司酒事業部、人力資源處、生技事業部、市場調查處與資訊處等相關人員均列席,即席回答說明本會各理監事之問題。趙理事長並裁示,三項有關臺灣菸酒公司業務經營方面的提案,提報於翌日之主管會報中討論;有關作價買回土地資產案,則由本會三位董事提交於董事會討論。
4. 6月6日(星期二)下午五點,
趙理事長、蔡登順董事、與廖昌洲董事等拜訪財政部曾銘宗政務次 長,洽談本會與臺灣菸酒公司團體協約事宜。趙理事長指出,本團體協約經勞資雙方協商多年後,雖尚有少數條文雙方意見未能一致,但大多數條文大體上已有相當共識。然,財政部卻於勞資雙方已達成共識條文中提出多達十九條異議,此恐徒增團體協約遲遲無法簽訂之困擾,且勞委會亦來函提請尊重勞資雙方作為團體協約簽約當事人之獨立地位與契約自由之精神。經懇談後,曾銘宗政務次長當場允諾,下次勞資雙方之團體協約協商會議時,財政部會遴派代表出席,直接參與討論,以期大家直接而即時溝通,達成共識。
5.6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點半,
趙理事長、蔡登順董事、廖昌洲董事、鄭榮耀董事、許溢坊常務理事、黃坤鎮常務理事、謝麗紅常務理事、許天祥南投酒廠工會秘書長與陳木炎聯合會秘書長等,赴總統府拜訪吳敦義副總統,陳情五項訴求:
(一)建請吳副總統督責交通部及桃園機場公司在國境各機場航廈內均設置國營事業專區,以提昇臺灣品牌形象及彰顯國營事業優質產品之臺灣特色。
(二)建請吳副總統協助本會與臺灣菸酒公司已達共識並經董事會同意之團體協約草案,能在勞資自治與公司治理之原則下進行,俾利團體協約能早日順利簽訂。
(三)建請吳副總統關切臺灣菸酒公司儘速完成並落實執行本公司「從業及評價職位人員薪點薪給整合表」,俾利本公司薪給薪點表能一體適用所有受雇人員,加速完成人事一元化。
(四)建請吳副總統關切臺灣菸酒公司儘速妥善處理本公司久任六工等勞工夥伴們之陞遷問題,使其因歷史因素所造成無法陞遷問題能夠及早解決,以符公平正義原則。
(五)建請吳副總統關切臺灣菸酒公司近年來經營績效之傑出表現與市場經營之困難環境及各方不利因素,且國營事業屬性不同,考核辦法不宜一體適用,協調修改本公司101年度工作考成實施要點之經營績效評估面向、指標、計算公式、權數、及評量計算方式等。
吳副總統與理事長與出席各代表們充分溝通、瞭解後,除一一協調在場相關部會主管與本會協商外,並允諾將持續協調處理。
6.6月25日(星期一)上午九點,
趙理事長與陳木炎秘書長赴國泰金融大樓會議廳參加「關鍵兩年:為臺灣經濟開路高峰 會」,廣泛瞭解當前臺灣整體經濟環境、產業政策 與勞資關係等議題。
7. 6月27日(星期三)上午九點半,
本會召開本年度第2次團體協約勞方代表預備會議,與會成員於會議中逐條討論本會與公司 資方已有共識但財政部上有不同意見之條文,並擬定因應策略,以期於近期內與公司妥善協商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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