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模範勞工
本會各屆辦理表揚模範勞工模式源由
一、106年度前,模範勞工表揚方式為辦理2天一夜表揚活動,表揚活動期間事業單位給予公假,並負擔受獎人員差旅費,安排國外觀摩活動由事業單位補助參加者每人12,000元,如有參訪本業相關行程給予公假。
二、吳董事長上任後,106年度模範勞工獎金提高三萬但取消國外觀摩行程。
三、107年度併入事業單位由各基層工會推薦資深績優員工表揚辦理(原本會辦理之模範勞工表揚活動停止)。
四、108年因應基層反映,本會應有自己的模範勞工表揚,今(108)年度恢復辦理模範勞工表揚活動。表揚模式為獎牌一面、獎金兩千元 (原事業單位辦理由工會推薦之資深績優員工表揚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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